案例
无论是一个项目,还是一项任务,在实施之前,弄清楚原因,是项目经理必须有的思维模式,而不是无条件的盲目的执行。只有弄清楚目的和原因,才能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时,发挥主观能动性,采用各种灵活变通的方法解决问题,最后确保项目的成功。另一方面,只有弄清楚原因,才能更好的让干系人满意,而不是让自己满意。
如下是一个案例:
A:按照项目现有的资源、有多少资源做多少事,至于是否完成项目的最终目标,不用多考虑。
B:牺牲自己和团队的利益,达成项目的目标。而不管对目标的 理解是否正确。
C:尽一切努力,达成项目的目标,而不管对目标的 理解是否正确。
D:先明确项目的范围,然后按照项目的范围完成目标。
E:向弄清项目真正的目标是什么,弄清楚项目的方向是否正确。不同的目标,项目实施的方法和手段、实施的过程可能都不同,项目的范围也可能不同。甚至有可能要根据目标调整和修改范围内。E的思维,才是项目经理应该具备的思维模式。
关于深度思考
深度思考这个词前几年比较火,但关于深度思考能力本身,时至今日并没有各方普遍认可的统一定义。个人认为,所谓深度思考能力就是准确把握事物本质或运行底层逻辑的能力,获取的事物本质或底层运营逻辑越准、越多或越快,深度思考能力越强。也就是说,区分是否为深度思考成果或深度思考能力强弱的根本性标志在于能否准确把控或逐步接近事物本质或底层逻辑。
深度思考的所谓深浅只是相对于把控或接近事物本质或运行规律而言,越接近事物本质或运行底层逻辑的思考深度越大。否则,每天再苦思冥想,但始终流于形式或浮于表面,甚至出现方向性错误,不能接近事物本质哪怕只是一小步或得到相反结论,深度思考能力也只能是零;有些人,眼光毒辣,甚至总能一眼直击本质,哪怕再懒散,但其深度思考能力也是顶尖水平。
深度思考,能够帮忙我们通过现象看到本质。